湖州在線訊 珠寶、箱包、面膜、減肥餐……生活在微信時代,不少市民每天都在經歷著朋友圈的微商刷屏,在忍不住買買買的同時,由此引發的遇到假貨、退貨無門、賣家失聯等問題也日益升溫。“前不久我通過微信群認識了一位賣美容產品的微信賣家,經常看到該賣家‘曬單’以及發一些‘買家秀’,感覺做得不錯,就以298元的價格購得一款網紅面膜。”市民俞女士致電黨報熱線,反映她用了這款面膜后整個臉都過敏了,發紅發癢很是難受。“我向賣家發了臉部照片,希望給個‘說法’,沒想到對方卻推說是我自身膚質問題,不予處理。”俞女士說,因為她幾次要求退貨,已被賣家“拉黑”,現在也不知該怎么辦了。
在俞女士的敘述中,記者了解到那位面膜賣家即朋友圈里的“好友”,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經營者,未取得營業執照。“如果微信朋友圈內的銷售主體是個人,就不屬于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調整的法律關系。”記者咨詢了相關部門獲悉,俞女士的情況雖然不受《消法》保護,但她還可以通過走司法途徑來解決微信購物糾紛。記者把這一結果告知了俞女士,考慮到購物金額不大,維權的成本可能遠遠高于商品本身的價值,俞女士放棄了,她說這次就當是花錢買了個教訓,以后再也不敢輕易通過朋友圈“好友”處購買商品了。
因為進入門檻比網商低,經營成本也少,眼下越來越多的微商已經滲透到朋友圈,帶來了五花八門的產品,而以“微商”為代表的個人網絡商家也成了消費者的投訴熱點。比如家住長興縣夾浦鎮的吳女士通過微信朋友圈以128元每盒的價格,向小張下單買了兩盒據說是可以減肥又可以健身的果子,一盒15顆果子,正好一個月的量。經過食用,她發現這個果子所宣傳的“去油脂、降三脂、排毒養顏、抗酒精”等功效是虛假宣傳,除了會拉肚子外,根本沒有其他效果。經長興縣市場監管局夾浦分局工作人員查看,發現外盒包裝僅標明了食品流通許可證號,原來這只是一種食品,與超市賣的蜜餞屬于同一種類型。工作人員還發現該果子是溫州一家公司委托廈門的一家公司生產的,而同是該生產單位出品的果子淘寶售價僅為每顆2元左右。
記者采訪中了解到,朋友圈的“微商”絕大部分沒有取得營業執照,也沒有實際經營店面。目前微信朋友圈購物主要存在售后服務難以保障,所售貨物真假難辨,相關監管法律法規滯后等問題。在此黨報熱線提醒廣大消費者,朋友圈不是商業圈,“好友”變臉維權不易,網購最好選擇規模大、信譽較好的電商平臺,并要注意保留好購物憑證以便于自己維權。
夜幕追兇 陸豐公安打擊盜搶爭分奪秒
[網評]又到佳節莫讓“節日腐敗”反彈回潮
48張“Z2N242”假幣 被揚州銀行收繳
深化合作交流 攜手共贏發展
多城市發布租賃政策 多維度推進市場良性發展
“微商好友”變臉維權不易
天涯區舉辦七一晚會舞蹈跳起來歡歌頌黨恩
昆明新興產業占比持續增加
市林業局“快閃”行動表彰先進宣傳綠色宜賓
方山交警護考在行動
下月施行“駕考新規”?十堰運管部門辟謠
“我與海南30年”系列報道——記海口老民警眼中的椰城之變
家長進課堂 攜手共成長
昌黎三小舉行“古詩詞競賽”活動
全力以赴做好“五定期 五幫扶”扶貧
鄉村輪椅教師:村里娃需要人去點亮未來
溫州鞋類舒適性測評中心成立
茂名召開“鄉村振興巾幗行動”動員大會
投資3億元石墨烯項目落戶濂溪區
物流公司多次被盜 民警巧計“釣”出狡猾毛賊